对方以商标侵权促使商标转让,律师以对方期望转让款的1/8助受让方完成转让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商标侵权纠纷

【委托时间】2020-03-12

【主办律师】张迈、陆文凤

【案情介绍】

甲公司企业字号为“某某”,自2015年成立时起,即将“某某”商标广泛用于商业活动。2020年3月,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律师函,表明甲公司构成商标侵权,“省广众烁”为其申请注册的商标,要求甲公司立即停止将“省广众烁”字样用于文字、图片等一切宣传资料,否则,会持续向甲公司的合作方发送律师函。同时,乙公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甲公司进行威胁,并要求甲公司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严重影响甲公司的正常经营。

【案件办理】

我所接受甲公司委托,从甲公司成立时间、以及“某某”商标使用情况,围绕乙公司就“某某”商标的有效性、甲公司在先使用情况以及不正当竞争三个方面对甲公司进行回函。同时,函告合作方甲公司对此事的处理方式,无须理会乙公司发送的律师函。后,乙公司主动以80万元提出商标转让,经律师多次沟通,固定了乙公司的其他商标转让信息以及通话中其他不正当说辞,最后,乙公司同意以13.5万元进行商标转让解决此事。

【案件结果】

甲公司以13.5万元的价格受让取得“省广众烁”商标及前述商标相关的一个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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