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观被诉专利侵权,律师抗辩现有设计成功,判决一分不赔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别】: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委托时间】:2019年6月26日

【办案律师】:吴志辉、邹山营

【案情介绍】

中山市衍某公司为一家常年从事灯具生产、销售的企业,在业内颇有名气。2019年6月,中山市衍某公司收到法院通知,其销售的一款灯饰配件涉嫌侵害赵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中山市衍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中山市衍某公司遂委托我所应诉。

【案件办理】

我所接受委托后,积极制定应诉策略,协助并指导中山市衍某公司调查取证,并对其中的关键证据,特别是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第三方在微信朋友圈中,销售与涉案专利相似的涉案侵权的证据进行公证,并提交给法院作现有设计抗辩。同时,中山市衍某公司根据我所的建议,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申请。

【案件结果】

经开庭审理,法院认定我方提供的,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与本案专利相似的涉案侵权产品的内容,系基于推广产品所需,面向不特定公众,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最终,法院结合我方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认定我方提出的现有设计抗辩有效,进而驳回了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中山市衍某公司无需向赵某赔偿。赵某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在本案二审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认定涉案专利无效。后赵某向二审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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