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冒用身份证成立公司,律师帮忙撤销公司登记,还于清白身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公司撤销登记

【委托时间】2016年12月

【办案律师】龙芳

【案情介绍】

2014年5月29日,薛某的居民身份证遗失后前往深圳公安机关办理挂失手续,并于次月办理领取了新的身份证。2016年10月,薛某打算成立一家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时发现他已被列入工商经营黑名单,但他本人在此之前从未担任过任何公司的股东或法人。后经调查发现有人以其遗失的身份证在广州登记成立广州A贸易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将薛某登记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该公司因经营异常而被列入黑名单。

【案件处理】

我所律师接受薛某委托后,即向公司登记机关递交了《关于撤销A公司设立登记行政行为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公司登记机关受理举报后,前往A公司经营地址进行核查,发现A公司并未在登记住所营业,且无法联系上公司登记经办人。后经公司登记机关委托笔迹鉴定机构鉴定,A公司设立申请材料中“薛某”的签名系他人伪造。

【案件结果】

2017年2,公司登记机关经充分考虑薛的注销申请和相关证据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A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行为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撤销A公司的公司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

提交成功!

客服同事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18922143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