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托管起纠纷,律师为当事人挽回数30余万元损失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别】合作纠纷

【委托时间】2019年04月02日

【办案律师】吴志辉、邹山营

【案情介绍】

郑州比某公司为一家服装销售公司,其自2013年开始,即长期入驻广东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国际、天河百货城七楼奥特莱斯、天河城番禺万博奥特莱斯等知名卖场。郑州比某公司与广州纳某公司签订《特卖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由广州纳某公司负责其在各大卖场的的门店托管工作,并向其支付托管费。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分别于2016年7月31日、2017年10月31日及2018年7月31日解除了《托管协议》,由郑州比某公司直接与商场沟通处理,广州纳某公司不再提供郑州比某公司与商场之间的托管服务。

2019年2月,郑州比某公司突然发现其对公账户被法院冻结,方知广州纳某公司于2019年1月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2017年及2018年的托管费合计三十余万元,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郑州比某公司遂委托我所应诉。

【案件办理】

我所接受委托后,积极制定应诉策略,协助并指导郑州比某公司搜集并整理证据,从大量的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邮件中寻找有利于郑州比某公司的证据,并多次与郑州比某公司碰面商讨案情及应诉策略。证据显示自2017年始,广州纳某公司并没有履行托管义务。

【案件结果】

我所律师根据整理的证据材料及与客户沟通的情况,向法院及广州纳某公司提交答辩状及大量证据,有理有据的反驳了广州纳某公司的不合理要求。广州纳某公司在收到我方提交的答辩状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并撤回了对当事人的财产保全措施。我方不战而屈人之兵,为当事人挽回了30余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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