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原告起诉赔偿100万,代理被告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仅支持合理支出的一小部分5000元。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侵害外观专利权纠纷

【委托时间】:2018年8月

【主办律师】王强、季晓琳

【案情介绍】

佛山启某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启某公司)是专利号为ZL201520088789.0、名称为“一种高强度贴合的电动转子”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目前该专利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佛山启某公司发现中山日某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日某公司)未经许可大量制造、销售与涉案专利相同的产品,认为中山日某公司侵害了其专利权,诉诸法院要求赔偿100万元。起诉法院之前,佛山启某电气有限公司曾向中山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要求处理中山日某公司侵犯佛山启某公司专利权的请求,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予以立案处理。

【案件办理】

本所于2018年8月接受中山日某公司的委托,了解到我方产品中所使用到的电转子是从其他第三方公司购买的,提供了与第三方的合同、发票、送货单、付款记录以及第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官方网站网页打印件予以证实产品的来源。

【案件结果】

案件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中山日某公司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因起诉本院之前中山日某公司已向中山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合法来源,虽然佛山启某公司支付了58000元的律师费,酌定确认中山日某公司支付佛山启某公司合理费用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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